本报8月1日讯(记者 蒋慧晨 通讯员 鲁燕) 记者从烟台市老龄办了解到,即日起,烟台市正式启动第四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凡是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至少5年)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特别突出的,均可参加“烟台市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 此次活动采取县市区老龄办、市直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市老龄办(活动科)。 市民可通过拨打市老龄办电话(0535-6715001)了解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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