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1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记者从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1日起,城区集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范围为站前街以东、光岳路以西、建设路以南、湖南路以北的城市建成区。 根据规定,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进行露天烧烤经营;严禁在沿街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或室内烧烤,但在店外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严禁在居民区内或居民住宅区70米半径范围内经营烧烤;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禁止噪声或油烟扰民的烧烤;禁止在沿街门店外私接电源,乱设灯线。 集中整治期间,对城区所有露天烧烤进行集中取缔,对符合条件的要进一步规范提升,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章露天烧烤,特别是占道经营的业户采取强制措施,没收经营物品、经营工具。对暴力抗法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集体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治理范围以外的区域,或在治理范围的边缘地带,可以按照以下要求,统一规划设置烧烤夜市广场,并引导商户入场规范经营。烧烤夜市广场必须有较开阔的场地,且场地周边7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场地设施、标识标牌统一;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电路安全,有上下水设施;场地内有水冲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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