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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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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805/B01/B01_0721.jpg) | 王毅
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 ![](../../IMAGE/20130805/B01/B01_0719.jpg) | 罗亚蒙
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 | ![](../../IMAGE/20130805/B01/B01_0720.jpg) | 洪道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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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度记者 刘志浩 在已经过去的被称为“史上最热”的7月里,“城管问题”也犹如一个火球滚遍全国各地,不时冒出火光,灼烧蔓延,成为国人的心头之痛。 7月31日,本报记者输入“城管”,检索百度新闻发现,短短一个月间,媒体公开报道的与城管有关的暴力事件,竟然多达24件。而这些,还不包括网络论坛、微博等不时爆料的暴力事件。在这个火热的月份,“城管打人”几乎成为各地轮流巡演的“剧目”。 对于城管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历来众说纷纭,但其中得到广泛认同的一点是,汇聚了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职权的城管,其权责范围至今难以明确界定。城管到底管什么、怎么管,都成为纠缠不清的问题。 至今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管法对城管机构的身份、位置、权责进行详细规定,而城管,甚至被戏称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别动队”,其身影也不时出现在各地清理乱道经营、拆除违法建筑的纠纷一线。 城管正式出现至今,已有十几年时间。在这个国内城市化飞速发展的年代,城管本身并未因为其政策的“先天性不足”而发展停滞,相反,从最初分散在全国几个城市、只有几百人的“城市监察执法队”,发展到如今遍及国内大大小小的城市、拥有50万人的城管执法队,成了一支与城市管理息息相关的队伍。随着数量越来越庞大,职权范围也不断扩充,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 同时,城管制度本身存在的政策性短板,并未随着这支队伍的壮大而得到有效解决。在政府的行政序列中,城管仍处于“国家无部委、省里无厅局”的尴尬地位,始终处于“没娘家”、被拿捏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普通公民法律认知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地利用舆论来应对城管,使得城管在网上几乎成为众夫所指的对象。8月3日,武汉一小贩因不满城管执法,以“诈死”方式维权,竟然也得到一些网友声援,城管舆论地位之尴尬,由此可见一斑。 对于围绕城管的这些是是非非,一些专家认为,应该尽快从国家层面立法,确立城管的权责范围,以提高其城市管理水平,减少暴力事件发生。但有的专家却认为,城管制度存在先天不足,其很多职权就在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依靠“借法执法”,城管的权责难与其他职能部门的界限厘清,应“取消城管”,将其所借用其他部门的职责,归还相应部门。 那么,立法能否解决城管目前面临的问题,城管未来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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