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的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此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不同于其他县(市、区)组织的事业编招考,第一阶段招考对象为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这在聊城最近几年的公开招考中比较少见。 而且简章还明确规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级职务的,经组织考察、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以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安排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 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发放工资,2年后正式享受各种待遇。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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