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莘县县委政府下发文件,由安监、质监、消防组成三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涉氨企业进行大检查。共检查84家企业,对64家企业责令期限整改。 针对涉氨企业规模小、设施设备老化、开工不足、管理混乱,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消防设施不完善,未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安监、质监、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进行复查。 对部分整改不到位,又无法停产的企业,莘县政府安委会下达安委会督办函,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复查涉氨企业32家,督促企业安装、更换有毒气体报警装置54家,完善消防设施24处,特种设备检测16台次,行政处罚4家,组织参训人员78人。 (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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