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2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李增强) 为调查报案人所说无故被打致伤事件,菏泽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济南路派出所民警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但事发地歌城老板提供虚假证言,经过调查核实,提供虚假证言的男子被拘留。 10日23时许,济南路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称:“他和朋友在南京路某歌城唱歌时无故被打致伤”。民警根据案件调查需要,到该歌城调查取证并调取监控录像时,该歌城老板韦某、其子宋某提供虚假证言称当时歌城内没有发生打架、歌城监控录像也不能正常使用,意图庇护犯罪嫌疑人。 现违法嫌疑人韦某、宋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500元罚款,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以5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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