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董惠)13日,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控制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寿光决定对“黄标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限制通行。自8月至9月底为限行过渡期,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违规机动车将被施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限行车辆主要是“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自8月起是限行第一阶段,在渤海路以东、金光街以南、银海路以西、圣城街以北区域实施限制通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东升路以东、新兴街以南、金海路以西、农圣街以北区域(含以上路段)实施限制通行; 2014年6月1日起,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将根据寿光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需要,逐步扩大限行区域范围。 限行时间为每天7点至22点。其中2013年8月至9月30日为限行过渡期,对违反规定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以教育、提醒为主,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列》等规定,由公安部门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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