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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案件庭(局)长主动登门释法 |
市中院建立庭(局)长释法答疑机制,“案件公不公正,老百姓来评说” | |
- 2013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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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崔洋洋 通讯员 黄强 张德忠) 近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庭(局)长释法答疑工作机制的规定》,对当事人持有异议的案件,业务部门庭(局)长带头释法答疑。 据了解,该工作机制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庭(局)长在群众工作能力和实现服判息诉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院机关业务部门庭(局)长为责任主体,以部门审执结各类案件及所涉当事人为工作对象,最大限度促进服判息诉。针对当事人持有异议的案件,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联调联解的民事再审案件等6类案件,采取主动登门释法、提前预约答疑等“面对面”的方式,及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从审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运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群众理解的思维、群众接受的方式,向当事人说明案情、法律规定并进行必要规劝和心理疏导,使当事人信任法院和接受履行裁判。 “案件公正不公正,我们自己说了不算,老百姓说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只有胜败皆服才是公正,才有社会的安宁。”淄博中院刘亚宁院长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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