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他人 幸福自己 刘学光(芝罘区)
读罢《开自家的灯,照亮邻居回家的路》一文,心中感慨颇多,为海滨小区66号楼每晚亮三盏灯的市民击掌叫好! 这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烟台喜乐老总邹德生搬了新家,当他得知住在楼下的一位年老体衰的大爷晚上回家,由于楼道漆黑摔了跟头,把腿磕断了的事情,第二天他就让电工把整个单元楼全安装上了声控灯,并且把电接在自家的电表上。至此夜晚再也没有发生磕碰之事,整个单元楼的大人小孩,见了他都很客气,像自家亲戚一样,他自己也时刻感觉很幸福,很快乐! 为他人点亮一盏灯,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君不见,有的邻居把一点小利益看得比命都重要,轻则谩骂,重则大打出手,惊动了公安和法院,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更谈不上心中想着别人,为他人点亮一盏灯的小事。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远水解不了近渴”,这让人明白自古以来邻里关系是何等的重要! 为他人点亮一盏灯,照亮他人、幸福自己,何乐而不为呢?只有大家人人心里都装着别人,多替别人着想,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设身处地为他人急所急想所想,把事情换位思考,那么任何不随人愿的事情也就会春风化雨,不复存在。 这样,我们文明的港城就会处处洋溢和谐,呈现友爱互助的良好氛围,市民们的文明素质就会随之发生改变,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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