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对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费用上浮10个百分点。对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按70%的比例予以补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按53%的比例予以补偿,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省内医疗机构按45%的比例予以补偿,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按40%的比例予以补偿。 此外,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聊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慢性病,可统筹费用按50%的比例予以补偿。 (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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