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香港小学老师因为觉得警察执法不公,于是和警察争辩起来。情绪激动之下,用英文骂了警察一句粗口。 整个片断被放到了网络上,这位教师对于自己的行为向公众道歉。不过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相反越闹越大,一些团体,包括两个警察协会,发表声明谴责这位教师,甚至有团体走上街头,抗议这位教师的言行,认为会带坏学生,同时对警察不公平。 支持这位教师的声音则认为,她是因为打抱不平才会和警察发生冲突,在当时的情况下,情绪激动说句粗口是人之常情,况且她已经道歉了,现在这样批判,实在没有必要。 因为正常情况下,街头的抗议,都是针对公权,所以看到有团体针对一个普通民众,一个老师施加这样的压力,实在是觉得难以想象。 听到一位电台听众打电话指责那些为这位老师说话的人,理由是,为何对于官员犯错大家不依不饶,对于这位老师却如此宽容,显然是双重标准。 只是,本来就应该是双重标准,因为官员是得到民众的授权为民众服务的,如果犯了错,那就必须承担责任,直到民众觉得满意为止。而对于普通个人,犯了错能够给予纠错的机会和空间,显示的是一个社会的包容度和文明程度。连这样的基本概念都分不清,显然没有搞清楚,怎样做一个公民。 (作者:闾丘露薇,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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