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讨薪 极不可取 韩韵达(蓬莱市)
一段时间来,看到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讨薪依然选择跳楼、堵路、爬塔吊、服毒等极端手段,想说说看法。这类事情折射出底层民众维权的艰难,不少群众对他们是非常同情的,并对那些恶意克扣工资的企业尽情谴责和声讨,笔者尽管同情他们,却认为讨薪必须依法行事。 如何才能走出“讨”声依旧的极端讨薪怪圈呢?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政府的相关监管者积极作为,强化平时的监管,例如可以针对建筑企业农民工推行周薪制,或者监管部门可以从建筑企业收取一部分保证金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欠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加快出台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文件,加大处罚力度,使欠薪者付出巨大代价。 最后,讨薪者要依法行事、依法讨薪,对拖欠工资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极端方式讨薪,那样既伤己又不讨好,不可取。 唯此,劳动者才能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
赢了官司 丢了亲情 娟子(芝罘区)
前几天回家,看到村里已是今非昔比,大变样了。因为旧村改造,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兴建安置房。 晚上,一家人围坐一起,边吃饭边家长里短地闲聊着。话题转到村里即将搬迁新楼房,婆婆脸上露出喜悦,说老来老去没成想还能住上新楼房。是啊,对住了一辈子平房的村里人来说,马上要住新楼,自是一件令人兴奋的大好事。可是,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产生,那就是房产分割的问题。已经有几家兄妹为此闹翻脸,打起了官司。 老辈儿的规矩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可现在,一套老房能分得两套楼房,都给了儿子,老人们似乎有些不甘心,因为现在女儿也承担了赡养父母的责任。有一些已出嫁的闺女闻讯后,相继回娘家要求分割房产,当然做儿子的就不乐意。就这样矛盾产生,吵架升级,达不成共识,就对簿公堂打起了官司,好事演变成了坏事。 其实,不管是当儿子还是做女儿的,都要把心放平,该是你的就要,不该是你的就不要强求,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规来即可。都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姐妹,又何必相煎太急?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套楼房纵然价值几十万元,可亲情是无价的,花多少钱也买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