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8月18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尹实) 7月23日,鄄城一男子谷某酒后驾驶无牌车辆撞伤一妇女后,又残忍地向南推行约540米,停车后,致使伤者掉下,目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鄄城县交警、刑警联手出击,历时19天,成功破获此案。 7月23日4时41分,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鄄一路温泉新村南100米处,路上有一妇女受伤躺地,疑似交通事故所致。经现场勘查,鄄一路西侧一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附近有撞击遗留的肇事嫌疑车辆保险杠和漆片,向南的540米路面上有推行磨擦伤者血迹,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系鄄城镇西街村吴某。经检验,民警发现死者臀部皮肉被机动车推行摩擦烂损严重,露出骨头,其状惨不忍睹。 此案性质恶劣,交警刑警联合成立了6人专案小组。专案小组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肇事嫌疑车辆为无牌小型轿车。因肇事嫌疑车辆无牌,未查到嫌疑车辆踪影。随即调取娱乐场所及城区酒店监控录像,发现了该嫌疑车辆,又找到了一名嫌疑车辆的驾乘人影像。经侦查,确定了该嫌疑人姓王,男性,家住鄄城县董口镇王楼村。 8月8日,专案组民警将王某抓获。王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据王某交代:他与谷某喝酒后,由谷某驾驶肇事无牌车辆轿车沿鄄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商场南边时,将前方路边正常行驶的受害人吴某撞倒,并继续将吴某向南推行约540米,停车后,致使吴某掉下,谷某见状不再开车,由王某驾驶该车逃逸。 办案民警火速对谷某进行了抓捕。因其不在家未果,民警便对其家人进行了政策攻心教育,责令其归劝谷某早日投案,否则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强大的攻势下,谷某迫于压力,于8月10日到鄄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肇事事实,与王某供述的肇事经过一致。当日,交警将谷某藏在其亲戚家的肇事嫌疑车辆拖至鄄城交警大队事故科,经技术人员比对,从事故现场捡拾的保险杠正是嫌疑车辆无牌福莱尔车上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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