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华 在《救治流乞病人 滕州首设硬杠杠》中报道:近日,滕州市针对无着流浪乞讨病人出台了《滕州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办法》,这也是山东县级地区针对此类人群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齐鲁晚报》8月1日报道) 曾几何时,由于“三不管”,再加上害怕被“讹”,很多路人,尤其是老年人、突发病人、醉酒人员与妇孺,在出现意外之后,往往没人敢“多管闲事”,有的甚至因此而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结果造成悲剧。至于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则更是“穷在闹市无人问”。 滕州出台的这个办法,不但在山东县级城市中首开先河,而且有着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宗旨。故此,以往大家所疑虑的:在救助过程中,实际救助却不属于救助范围的流乞病人,所需救治费用家庭或监护人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无力支付的,报民政部门审核结算医疗费用,所需资金从财政筹集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如今,都能得到有效解决和妥善安排。 与此同时,“原来在救助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的尴尬。比如,原来其他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时,无论什么情况都会和救助站联系,现在可以直接送往定点医院。”对于这样的面对现实、争取第一时间参与救助的个人或者部门来说,这个具体措施无疑是“双保险”,定心丸,而饱受社会各界广泛诟病的推诿扯皮现象,也就会得到遏制。 更加可喜的是,民政部门印制的联络卡即将发送给公安、城市管理、定点医院等部门,这样,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联络卡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职责部门或人员,更好的救助城市流乞病人。笔者想,有了如此缜密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无论是谁,只要遇到类似需要得到救助的情况,都可以放心大胆地予以帮助,或直接拨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治。 救助办法的出台是以人为本的好举措,假如能够得到推广,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完善,继而纳入全民自觉行动当中,那么,它的影响势必会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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