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申宸) 8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老龄办获悉,日前《德州市救助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暂行办法》出台,今年开始德州将对300名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一次性发放救助金500元。 《办法》规定,此次救助金发放对象为享受政府低保补助政策后,因丧失劳动能力、疾病或其他原因仍生活困难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农村户口的老年人。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金已被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每年度救助金总额为15万元,救助名额为300人,人均500元。救助名额由德州市老龄办分配到各县(市、区)。 此外,县(市、区)老龄办在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救助对象,对拟定的救助对象,由县(区)老龄办委托其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经过复核后,由县(市、区)老龄办将救助金一次性发放给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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