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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名劳务派遣工多了“护身符” |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提高到200万元,须有30平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 |
- 2013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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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凤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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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菏泽目前约有近10万名劳务派遣合同工人,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准入“门槛”太低,导致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以及8月2日公布、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对于劳务派遣用工均提出诸多新的要求。近期,菏泽也出台相关文件,通过提高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注册门槛等,以此来保障全市约10万名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防“皮包”公司“浑水摸鱼” 劳务派遣公司有了“紧箍咒” 20日,记者从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调查,菏泽大约有近10万名劳务派遣合同工人,主要集中在银行系统、电信、移动、联通、石油、电力等效益比较好的行业,有的行业大部分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制。 此外,由于近年来劳动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准入“门槛”太低,导致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诸多问题,菏泽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而原来只需要50万元便可注册;同时还要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需达到30平米以上,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开发区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由市人社部统一实施;在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由县级人社部门受理初审后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批复后方可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 104家劳务派遣公司 7成多注册资金不过关 菏泽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有数百家,人社部门对104家主要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调查,其中27家符合注册资金200万元的要求。目前菏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较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菏泽一些企业使用外地劳务派遣公司,监管有些困难。 “如果现有运行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开展新的业务,需要达到目前规定的标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一家企业正在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会按照新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要求。 同时,《通知》还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除了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等,还需要提交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名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 此外,人社部门还将加强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行政许可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台账,建立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许可一家备案一家,每季度29日前各县区将台账上报市人社局,市局统一上报至省人社厅,省厅将在规定网站上将获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向社会动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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