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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矿泉水,冰镇后涨五毛 |
消费者:不是在意这五毛钱,就是心里不舒服 | |
- 2013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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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日讯(见习记者 张文娟) 近日有市民向向本报反映,正常一块钱的矿泉水在冰镇了以后商店卖一块五毛钱,称要收取冰镇费。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市民有过同样的经历,矿泉水从冰箱里出来都要涨5毛钱的身价。 “这瓶冰露的矿泉水花了我一块五,平时也就卖一块钱,多收了5毛钱。不是在意这五毛钱,就是心里不舒服,感觉这样收费不合理。”吕晨在凤城西大街一地摊上买矿泉水时,发现这家的矿泉水比别家的同品牌矿泉水贵了5毛钱,当他询问原因时,老板告诉他,矿泉水冰镇需要用电,那5毛钱就是用的电费。晚上经常出来吃烧烤聚餐的魏先生说,不仅是矿泉水冰镇后会涨钱,冰镇的啤酒每瓶也会涨5毛钱。 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路边矿泉水涨钱的商店老板,老板说:“常温的矿泉水饮料都是原价卖的,但是冰镇的饮料要放在冰箱里冷藏,那就肯定会用电,电也得花钱,本来我们利润就小如果不涨钱我们就更挣不到钱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徐女士。“将饮料进行冰镇应该算是一种商家促销手段,为了适应消费者需要促进销售,而促销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徐女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规格、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莱芜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上的零售商家商品价格区间内拥有自主定价权,这属于市场调节价,现在已不归物价局管。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冰镇饮品时,最好还是多问一声是否要额外付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不愿支付冰镇费,可以去别家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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