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赵仁强) 21日,记者从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分局了解到,8月份以来,德城分局对辖区眼镜店开展了专项质量检查活动,17家眼镜制配单位4家被发现存在问题。 据了解,此次重点检查眼镜店的证照以及人员资质,验光师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及在岗等情况;眼镜店是否配备了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用于验光配镜的电脑验光机、焦度计、验光镜片组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检定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眼镜店的产品来源,着重于检查眼镜片的采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执行了采购验证和索票索证制度。 截至目前,共检查17家眼镜制配单位,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眼镜店能够按获证条件组织生产,做到原材料进货有查收、验光配制有依据、眼镜配制计量器具经过检定,配镜质量和水平总体上较规范,但仍有个别眼镜店存在进货验收记录不完整,未严格落实索票索证,有的甚至配镜用的焦度计、电脑验光机等未经过检定合格,针对发现问题的4家眼镜店,已依法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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