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抢行无视众人过马路 |
不礼让行人,3名司机挨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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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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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3日讯(见习记者 王皇 记者 王若松 董钊) 3日,济南交警与本报联合倡议,驾驶员应在斑马线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3日早高峰期间,济南交警对于此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查纠,3名存在明显主观故意、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受到处罚。 3日早上7时50分,正值交通早高峰。在经十纬十二路口,庞大的机动车流汇入经十路,南北方向的阳光新路和纬十二路同样车满为患。而在十字路口的四角,打算过马路的行人扎堆等待。绿灯亮起时,自行车和行人穿过马路,偶有车辆穿过,行人和自行车不得不等待或者干脆抢行。 “平常过马路时,最怕的就是好不容易等来绿灯了,转弯的车辆却依次拦在面前。”家住汇统花园的市民刘女士说。 在早高峰,经十纬十二路口自南向东的右转弯车辆数量较大。市交警支队槐荫大队经七路中队中队长郭风雷和同事、协管员一起在路口执勤。在人流相对集中的时段,交警会主动提示车辆停车让行。而在没有交警和协管员疏导时,还是有不少车辆急于上前和行人抢道。 8时左右,一辆汽车自南向东右转,此时正好赶上南北方向人行横道绿灯。在众多行人和自行车穿过斑马线时,这辆汽车一直在寻找空隙,趁势而入。不一会儿,又有一辆汽车跟着右转,且车速较快,在拐角处与一辆自行车擦身而过。 “知不知道为什么把你拦下?”郭风雷问驾驶员。驾驶员脸带疑惑地说:“是不是我没避让行人?”交警给予肯定答复并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避让行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元并扣3分。 在半小时时间内,郭风雷先后拦下3辆汽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郭风雷表示,在新交规实施之后,许多驾驶员明知不避让行人是违法的,仍觉得不出事就没事,在路口“争分夺秒”。“大家都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行人不闯红灯,机动车自觉礼让,路口的秩序就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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