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 韩杰杰)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起,市级部门、单位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强化管理,对资金超过20万元的项目,有关单位、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无编制的,财政资金不予保障。 为强化预算管理,潍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从今年起,将市级部门、单位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实行零基预算管理,部门、单位人员经费预算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支出项目和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打破“基数+增长”管理模式。 为使预算更有针对性,市级部门预算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即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和指标。资金超过20万元的项目全部编制绩效目标,主要从项目实施依据、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支出明细、项目预算绩效、项目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编制。对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保障。 而为保证项目可行性,预算管理中引入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在编制预算时,对市级重点项目及建设类、修缮类项目,组织专家或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事前评价,着重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预算或进行项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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