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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渗水,业主四年拒绝收房 |
住建局责令银座城市广场开发商邀请质监部门现场鉴定 | |
- 2013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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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泰城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东岳大街银座城市广场买了一套住房,因质疑存在结构质量问题,一直没有签字收房,至今已有4年时间。去年底,陈先生又发现房顶有大面积渗水现象。 新房屋顶渗水 四年拒绝收房 9月1日,记者随陈先生来到银座城市广场3号楼西单元304室。该房户型为两室一厅,其中客厅和卧室的房顶都有明显的渗水痕迹,顶部部分墙皮开裂,一簇簇即将脱落。陈先生说,房顶是今年夏天刚维修过的,没想到过了两三个月,又出现了渗水痕迹。 陈先生说这套房早在2009年7月份就交房,验房时他发现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阳台夹角导致卫生间窗户向外仅能推开一道小缝隙,露天阳台铝合金门不合理等。所以虽然领了钥匙,但没有在最终收房协议上签字。 后来,开发商按照陈先生的要求做了调整,更换了门窗,但因为个别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这套房拖了4年还没能交房。2012年底,陈先生再次来到该房,发现房顶大面积渗水的情况。 陈先生认为房屋存在结构质量问题,所以才引起房顶漏水,希望开发商给个说法。
先证明质量有问题 还得补交所欠物业费 记者联系到开发商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位女士说,304室没有办完交房手续,已经为业主多方协调过,但业主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交房手续没办完,就在这耗着呗……” 经了解,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岱岳区住建局管理。在该局房产科,记者看到了一个专门为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建立的档案袋。房产科工作人员介绍,陈先生今年4月和6月已分别向泰安市住建委和泰安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反映过他的问题,岱岳区住建局都做出调查和建议,其中包括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回复。 山东路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在4月28日的回复函中做了说明:2009年交房后,楼上404室自来水管道破裂,且家中无人,导致楼下出现渗漏。因304室当时未交房,物业无法处理维修。而且该房自2009年7月1日至2013年4月,物业费欠费4449.17元。 6月份的第二次答复中,开发商提供了泰安市质量监督站开具的3#楼主体验收合格意见书,并提出,如果业主陈先生仍认为主体结构有问题,需提供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会根据检测报告制定维修方案。
责令开发商邀请 质监部门现场鉴定 岱岳区住建局6月20日给区政府的汇报提到,经查屋顶漏水问题属实,物业公司承诺与陈先生未能达成一致。由于陈先生提出房屋质量有问题,不承认2008年12月22日,泰安市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关于泰安市银座城市广场一期工程的验收意见》,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到现场鉴定。 鉴于这样的情况,因为该工程由泰安市质量监督站监督,业主反映问题属于个例,岱岳区住建局建议请市住建委派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到现场查验。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依据鉴定结论进行维修。如不同意,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而住建局6月18日盖章发给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责令办理通知单》提到,责令开发商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到现场对反映的问题查验。但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并未理会这一通知。 另外,泰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大多数情况下,领钥匙是收房的最后一步。业主拿了钥匙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起缴纳物业费。像这种未办完交房手续就领出钥匙的情况,如何判定还需进一步核实,他们现场了解情况后才能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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