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 邵芳 通讯员 许兆杰 陈圆圆) 9月1日是滨州市“营改增”试点启动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日,截止到当天上午9点,市区国税局就完成了25人的纳税申报。从8月1日顺利开出第一张“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到9月1日成功完成首批“营改增”纳税申报,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滨州“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正常实施阶段。 自试点准备工作启动以来,滨州市市区国税局在各个办税服务厅设置了营改增专业窗口和专职咨询辅导人员,对所有试点纳税人进行了业务政策和操作实务培训。全市累计培训营改增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2280户次、3431人次,形成营改增试点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 据滨州市市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丽介绍,9月1日至9月16日是山东省“营改增”试点首个征期,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 8月1日凌晨,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开出全市首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滨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运行,实现平稳过渡。目前,滨州市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1515户,其中个体类纳税人230户,企业1285户。自8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正式纳入增值税管理,由国税部门征管,启用国税监制的发票,按照增值税的管理方式开展发票认证、报税、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
相关链接 试点范围方面,“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含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服务等7个子行业),简称“1+7”行业。 在税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涉及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来自国家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试点全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在今年“营改增”全面扩围后,2013年企业将减轻税负约1200亿元。 何为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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