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王轩 信同芳) 宋某是邹平县一家修车厂的负责人,平时经常会修理一些酒后事故车辆,但宋某却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自己喝了酒也不会出事,更不会被交警查到。结果,宋某酒后驾车被查处。 8月30日13点30分左右,邹平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集中行动期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忽快忽慢,非常可疑,随即民警示意该面包车靠路边停车。通过对驾驶员宋某进行测试,发现其经过酒精呼吸测试值为25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民警的询问,宋某承认中午吃饭时喝了近两瓶啤酒,饭后,由于妻子上班快迟到了,让自己送她上班,于是就开着一辆面包车送妻子上班,不料途中被正在巡逻执勤的交警查扣。 交警部门将对宋某进行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由于该司机是B型驾驶证,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面对处罚,宋某后悔不已:“我是修车厂老板,每天都有喝酒出车祸的车辆去维修,真是不应该心存侥幸喝酒开车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