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 谭文佳 通讯员 路恩春 刘海波) 近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理工大学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三个一级学科成为该校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据了解,山东理工大学200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几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建设领导小组,并在经费投入、人才引进、科研奖励、平台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各相关学院、部门加强学科要素建设,以首批获得授权为主要任务,在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今年1月22日,该校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3个立项建设学科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日前,学校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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