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 (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赵璐 舒俊霞) 现如今生活中使用银行卡消费已非常普遍,这比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要轻便和简单的多,也是一种给消费者和商家在进行交易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方式,但在异地消费过程中带来的麻烦和纠纷也时有发生。 外地消费者李女士8月30日在博兴某超市购物,交费时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费128元,超市收银员说刷卡机结算小票打不出来,刷卡未成功,便让李女士用现金128元缴费。在现金缴费的过程中,李女士的手机上就收到了银行卡刷卡成功消费的信息。李女士当时就提出异议说,每次刷卡成功时自己的手机总会收到银行反馈的信息,不需要再重复缴费。但超市方却坚持以其刷卡机未打出小票来,不算成功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李女士表示异议,超市方称李女士可以去银行打出对账单证明其消费了,到时候会退还钱。李女士第二天就去了开卡的银行,但银行说该笔消费24小时后才能打出对账单,李女士当日有急事着急离开博兴,便将此事搁置在一边。9月2日,李女士携带打出的银行对账单再次来到博兴某超市要求退款,超市又以该笔消费的消费地址不符为由拒绝。李女士很是恼火,随即拨打博兴县工商局的电话进行投诉。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该笔消费确实刷卡成功了,只不过是把此款项划到了该超市的上级管理公司。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商家不得不和上级公司协调退还了多收李女士的128元,并支付由此造成的误工费200元。 博兴县工商局提醒大家使用银行卡消费时要注意:刷卡时要求收银员在您的视线范围内完成整个刷卡过程,并留意刷卡次数,不要让银行卡离开您的视线范围;签单时要确认签帐单所列的卡号、签帐金额是否正确,并留意消费币别及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完成交易后要保留签帐单的存根联,以便与对帐单核对;在刷卡消费过程中,如果第一次输入密码后提示不成功,应注意查询余额,以免多次刷卡;刷卡后尽快到ATM机核对自己的对账单,或通过电话查询明细,发现多刷费用,要立即找到商家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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