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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不及时 6人被扣20%手续费 |
新政实施,火车站工作人员不提倡改签再退票 | |
- 2013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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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站工作人员在张贴“梯次退票办法”的通知。 记者 王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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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5日讯(记者 王震) 5日,铁路部门实施梯次退票办法第5天,来车站退票的部分市民仍然不知道梯次退票的内容。下午14时至15时的一小时内,有6人因不知梯次退票办法细则而被扣除票价20%的退票费。 5日14时许,在威海火车站,不少市民正在此购票,还有市民陆续来办理退票手续,售票大厅内的电子屏幕上不间断提示梯次退票办法的内容: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当天在14时至15时一小时内,有6位市民因不知道梯次退票办法而被扣除了20%的退票费。“怎么扣这么多。”在办理退票手续的陈女士说,陈女士在威海打工,于3日购买了威海至阜阳的坐票,价格为67元。因开车日期为6日上午9时33分,退票时距开车时间不足24小时,被扣除了13元退票费。在济南上学的学生小王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小王很早前就已经购买了6日早8时15分威海到济南的火车票,因为退票时间太晚被扣了22元退票费,“早知道就提前来退票了。” 有网友在网络上支招,如果退票前距票面开车时间不足24小时的,按规定应该扣除20%的退票费,旅客可以先办理改签手续,改签为48小时以外开车的火车票,然后再办理退票手续时就可以按照5%的退票费办理。对于网络上的办法,车站工作人员并不提倡。车站工作人员在退票窗口张贴了“旅客退票须知”,方便前来购票和退票的市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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