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报销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实行门诊统筹 |
牡丹区医保新政每年为患者省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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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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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9月8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梁涛) 8日,记者从牡丹区人社局获悉,该局印发了《牡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额付费管理试行办法》、《牡丹区基本医疗保险康复治疗管理办法》等文件,决定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让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此举每年将减轻医保患者经济负担500余万元。 目前,牡丹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万人、5.5万人。为减轻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定,通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报销比例等方式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种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符合住院标准非医保病种目录内(如非手术性急性阑尾炎、非手术性胆系结石等10余种疾病)的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将医保患者因颈、腰椎间盘突出急性发病期、严重颈、腰椎增生患者肢体酸、痛、麻等症状或行走困难影响到正常生活活动的门诊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纳入报销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每月26-28日在区医疗保险处审核报销,医保基金统筹支付70%,每年报销不超过4个疗程。 同时,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对门诊肾透析参保患者的透析费用实行统一定价,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至90%;肝、肾移植术后实施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其医疗费用只需负担个人部分;医保患者住院大型检查及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标准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每年将减轻医保患者经济负担60余万元。 在市级统筹范围内,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加当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享受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原来未住院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定额补助20元,今年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药物、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等,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先由个人支付30元,30元以上部分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按50%给予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每年每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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