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肖金光 于彦) 乳山市民张某新买一摩托车,将旧牌移至新车去年检时被查出。张某因挪用号牌,被罚2000元、记12分。 10日上午,市民张某驾驶着他的崭新两轮摩托车,前往乳山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参加年检。在机动车查验岗接受机动车查验时,工作人员发现,张某崭新的摩托车却悬挂了一个非常陈旧的车牌。 查验人员找到张某,并对该车进行仔细查验。经查,民警发现,该车所悬挂的号牌是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号牌,与该新车完全不符。 原来,张某有一辆摩托车,在三年前已经自行报废。近日,他又购买了一辆新车,为了省事,就将原车的号牌移至现在的车上使用。 张某对购买新车套用旧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1日,张某因挪用号牌,被罚款2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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