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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撞死人逃逸,弟弟来顶罪 |
因包庇,兄弟二人双双获刑 | |
- 2013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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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9月18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仲理建) 2012年夏,微山张某受雇为煤化公司运输焦炭,但运输途中张某竟将船上约600多吨焦炭低价变卖,并用矸石掺杂于焦炭中,非法获利90余万元。今年9月14日,一直潜逃在外的张某被微山留庄派出所抓获。 2012年8月,张某受雇为济宁某煤化公司运输焦炭,船队行至微山湖水域时,张某故意掉队改行至一小码头,将船上约600多吨焦炭低价出售,获利9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出发前就已经联系好了买主,码头上还准备好了矸石,用来填补船上的煤炭亏空。”办案民警称,船主张某和船员宋某两人合伙,将船上约600多吨焦炭低价变卖,为防止买主识破,两人还将矸石掺杂于焦炭中,随后追赶上船队。到达目的地后,买主发现张某船上的焦炭掺杂有大量矸石,遂联系济宁供货方要求退货。济宁供货方派人查看后报警,船员宋某被抓获,船主张某畏罪潜逃,民警随后对其网上追逃。 “我们曾多次前往张某的家中实施抓捕,但都没有成功。”留庄派出所民警介绍,案发后民警多次入村调查走访,曾有几次得知张某回村的消息,但都被其逃脱。今年9月14日,民警根据线索赶赴江苏沛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一处公园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受雇船运焦炭 半路偷炭掺矸石 本报济宁9月1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闫艳 李芳) 哥哥的驾驶证脱审,在将人撞伤后肇事逃逸,为减轻罪责让自己的弟弟顶罪自首,结果被检察机关发现,不仅哥哥被判刑四年零两个月,弟弟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10月,周二某来到嘉祥县公安局自首,称驾驶重型自卸车途径嘉祥县嘉祥街道庞庄村时,将行人王某撞倒,致使王某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移送嘉祥县检察院后,检察干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哥哥周一某和弟弟周二某在交代肇事过程时有明显出入,经过调查了解到真正交通肇事逃逸的是周一某,而周二某系替兄顶罪。 检察官经过了解得知,周一某的驾驶证脱审,属于无证驾驶,如果投案自首不仅会依法受到重判,而且其所投保的第三人责任险也得不到赔偿。为了减轻处罚,减少损失,哥哥周一某便出此下策。 查明这些情况后,嘉祥县检察院随即展开行动,一方面对弟弟变更起诉,另一方面会同公安机关对哥哥周二某实施抓捕。在铁的证据面前,兄弟俩只得供认哥哥肇事逃逸,由弟弟“顶包”投案的犯罪事实。结果,兄弟俩双双被检察院起诉。 目前,哥哥周一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弟弟周二某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8日上午8点左右,高新区交警大队吴泰闸中队协勤马丰华(右一)在岗点执勤时,捡到一装有2000多元现金、手机和银行卡等物品的女包。通过多方联系,失主于当日中午赶到吴泰闸中队认领。 本报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陈雷 摄影报道 岗点捡包 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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