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8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16日晚,邹城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中银岗设卡夜查中,查获了一名驾驶证被记12分开车上路的男子。驾驶证吊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等同于无证驾驶,要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月16日晚上8时许,邹城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中银岗设卡夜查,这时,民警发现一辆沿峄山中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在行驶至距离路口三十余米处,突然拐到了右侧的非机动车道,随即掉头向北行驶。民警随即通过对讲机与暗哨上的民警取得联系,将该车拦停。 暗哨上的两名民警拦停该车后,并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吹气检测。令民警吃惊的是,张某根本没有酒后驾驶,民警要求张某出示证件时,张某才道出原因,“我前段时间酒后驾驶,被记满12分了,现在正参加科目二的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吊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等同于无证驾驶,要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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