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李珍梅) 18日,市教育局发布市十佳幼儿园、市示范幼儿园新的评定标准,办兴趣班、伙食账目不公开、提前授小学内容的幼儿园不准申请示范园。 根据市教育局新发布的《青岛市十佳幼儿园评定标准》,青岛市十佳幼儿园评定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评定一次,有效期6年。期满后,幼儿园未提出评定申请或评定未通过的,原评定结果取消。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办幼儿园获得“十佳”称号后,保教费标准可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向物价管理部门申请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15%。 《青岛市示范幼儿园认定标准》分为A、B、C三级指标,总分1000分。城镇示范幼儿园综合评分应达到90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指标接近理想状况的程度)0.85以上;农村示范幼儿园综合评分应达到80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0.75以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认定,认定结果有效期4年。幼儿园改建、扩建、变更地址或合并后,需重新申请认定。期满后,幼儿园未提出认定申请或认定未通过的,原认定结果取消。 根据规定,幼儿园如果存在举办兴趣班、特色班,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活动;教职工存在故意伤害、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幼儿伙食账目不公开、侵占幼儿伙食费;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文化课内容或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等情况,不准申请市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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