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调查鲨鱼捕捞四大疑问—— |
处罚违法捕鲨,难在哪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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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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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这三条鲨鱼的疑问仍未散去。短短4天时间为何会有3条鲨鱼被捕捞?故意捕捞行为为何难以被处罚?几天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 本报记者 李清 见习记者 赵发宁 鲨鱼为何频被捕捞? “今年山东地区气温较高,14日、15日、16日三天最高气温接近30℃。导致鲸鲨的洄游日期后延了。鲸鲨在开海时正好游到日照地区,这也是被捕捞的原因之一。”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介绍。有渔民告诉记者,由于要在游动中不断捕食,鲸鲨的游动速度十分缓慢,平均每小时不足10公里。主要在浅水层活动,距离水面只有约5米。 “鲸鲨在海里跑不过渔船,渔船拖着网就能追上。”一渔民告诉记者,捕捞鲸鲨一般都用浮网。 捕捞了三条鲨鱼的渔船行进速度远超鲨鱼的速度。加之现在渔船在捕鱼过程中多是两条铁壳船只协助作业,长达近百米、深达10米左右的渔网很容易捕捞到鲸鲨。
是误捕还是有意捕捞? 据现场拍摄照片和知情人士透露,9月8日捕捞的鲸鲨鱼鳍损伤严重,眼睛失明。9月11日捕捞的鲨鱼其中一条尾鳍折断。3条鲨鱼在上岸后都已死亡。 记者采访了解,只有一条确定是有意捕捞的,其余两条是有意还是误捕的疑问依然没有定论。三代都是渔民的刘先生认为是误捕:“鲨鱼在岚山沿海并不常见,捕捞鲨鱼收益是很大,但同时稍有不慎船体和渔网都会有所损失。” 由于缺乏必要的证人,这个问题暂时无法取证。有渔民说,遇到死伤的鲨鱼,难免有人想把它捞上来。
渔民放掉鲨鱼损失谁来赔? 王亚民表示,捕杀、运输、贩卖鲸鲨是违法的。渔民遇到鲸鲨,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要及时让渔政部门来处理。 让渔民疑惑的是,如果鲨鱼误入渔网,需要破坏或放弃渔网才能解救鲨鱼,那损失谁来赔? 日照市渔政监督管理处表示,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调查取证为何难? 一位从事海产品收购的知情人士分析,一条鲨鱼可以获利数万元,而一张网只有万元左右,如此大的收益,少数渔民铤而走险故意捕捞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调查取证困难,直接导致了故意捕捞鲨鱼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处罚。记者了解到,这3条鲨鱼上岸之后就被迅速转运。没有相关现场和目击者指证,相关部门很难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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