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众多舆论关注的大案要案在微博平台直播庭审,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大案小案同上微博 9月18日,南京“饿死女童案”开庭。审理此案的南京市中院官方微博账号“南京V法院”,同日直播了庭审情况和之后的新闻发布会。9月16日,北京法院网的官方微博账号“京法网事”对北京大兴摔童案进行了现场实时播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8月开庭审理薄熙来案件中,也进行了详尽的网络直播。 此外,一些看上去“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也通过直播撩开了神秘面纱。 浙江临海市法院首次微博直播的案件是一宗容留他人吸毒案;广西龙胜县法院今年8月对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进行了庭审直播……据统计,最近两年来,全国至少有17个省份开展了庭审直播工作,法院通过网络发布庭审相关情况渐成常态。 最高法明确支持 今年6月和7月,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这一疑似“一案两凶”的事件曾引发舆论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对此,河北省高院没有回避质疑,而是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庭审直播。一位旁听了庭审的律师表示,这次庭审直播信息公开力度很大,给法院加分不少。 据了解,对庭审直播,最高人民法院一直持积极态度,在今年各地法院系统庭审直播一些大案要案的背后,也都获得高层领导支持。目前,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庭审直播正逐步向各级人民法院推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在《求是》杂志上提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 直播边界亟待厘清 虽然庭审直播叫好声一片,但个别地方法院对庭审直播仍在观望,还有一些有应付之嫌。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庭审直播涉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权,关乎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事关公众的知情权以及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因此,在制度设计方面,要在司法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庭审直播案件的范围、审核程序及技术规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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