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高凡山 李正伟) “谁开警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就扣谁的分,罚谁的款。”9月22日,平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下发专项督察报告,对近期全局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14个单位的17部警车受到通报批评,对相关驾驶人将依法作出处理。 9月1日至10日,平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会同交警大队,对全局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督察。工作中,督察民警对号牌为“鲁A警”的制式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逐一检索,随后与交警大队监控工作人员一起,对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研究甄别。 通过甄别,全局警车共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起,涉及14个单位17部警车。违规警车主要存在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单位,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将组织责任倒查,查明违法原因,确认交通违法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人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视情依法作出处罚,该扣分的扣分,该罚款的罚款,绝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平阴县公安局将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定期予以通报。除严格依法处理违法驾驶人外,将按交通违法行为程度,纳入综合考评;对领导不重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频发的,县局将向车辆、驾驶人所属单位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在全局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通过严查严管,切实提高全局民警遵法行驶、安全驾驶意识,坚决遏制警车及其他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和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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