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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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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任磊磊) 16日早上9点左右,市民李先生发现自己停在历下区仁智街上的车被划了“王八”两字。因为附近有多处监控,李先生报警后,希望能调取监控录像。但到有关部门咨询却被告知,几处摄像头均已坏。 李先生告诉记者,15日下午5点30分左右,他把车停在仁智街上。16日早上他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发现车上被划了“王八”两字。于是当即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记录了事件的经过。李先生提出,希望民警能够调看周边的监控,以便找到划车人。“离我停车不到50米的地方就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其中一个正好冲着我停车的方向。在不远处的马路对面,还有一处摄像头,是一个圆形的摄像头,应该也能拍到。”不过,到场的民警告知他,这处摄像头已经坏了。而那个圆形的摄像头属于交警部门,让他找交警部门处理。 于是,李先生又咨询了相关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告知他,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要调取监控需要有民警陪同。在东关大街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李先生到交警大队了解情况,“当时交警告知我们,这处监控摄像头已经坏了,看不了监控。” “本来以为小区安装了摄像头很安全,没想到竟然是坏的,这让我们很没安全感。”李先生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不满。 22日,记者分别采访了历下公安分局和交警部门。据公安部门介绍,这处摄像头没有坏,不过并不是照马路的,而是照旁边小学的。另外,民警让李先生看过一处安置在小学门口的监控录像资料,但该监控拍不到事发地点。而交警部门则表示,经过调查发现,李先生所反映的这处监控摄像头查不到,不是交警部门的。据介绍,交警部门在老东门附近区域设有四处监控,其中离事发地点较近的两处分别在东门桥和经一路东关大街附近,但都不是李先生所反映的地方。 李先生对于这样的解释并不能接受。“有关部门的答复跟当时告诉我的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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