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王晏坤) 日前,烟台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3年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经济领域改革等五个方面开展改革工作。其中,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属重点改革工作之一。 《意见》指出,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在简政放权力度方面,将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及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整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资源,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经济领域改革工作上,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将继续培育市场主体,开展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突出政策落实、平台建设、融资服务3项重点工作,力争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上交税金均同比增长11%以上。 另外,扶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20个市级规划的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农村综合改革要明晰产权,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产权交易平台。 加快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和促进农民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也有很多内容,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均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 其中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将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有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 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工作方面,要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围绕产业发展重点,筛选一批上市后备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并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年内有更多企业通过首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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