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22日讯(记者 李凤仪) 22日,记者从菏泽市老龄办获悉,根据部署,菏泽确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期间,将结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和老年维权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敬老月”期间,市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将就落实《老年法》情况开展专题督查活动,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衣食住行、精神慰藉和为老服务等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组织老年人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为此,菏泽市老龄办专门出台文件,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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