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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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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是将“常回家看看”纳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后的首个团圆节。中秋,你回家看父母了吗?如果立法和放假都不能让你常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中秋放7天国庆放3天 就好了 @一壶老浊酒:中秋假期应该跟国庆换一下,中秋7天,国庆3天。既逢讲究合家团圆的节日,况又已立法“儿女要常回家看看”,没有足够长的假期怎么行? @个性域名1:哎呀,因为工作原因没能赶回去,只能等国庆节了。其实也不是无视立法,放假了没时间实在是没办法。这个还得靠自己约束自己,还得需要这个社会的风气带动,而不能仅仅是立法。 单位不放假咋办 买不到车票咋办 @蓝雨在人间:中秋是个法定节日,可是,所有单位都放假了吗?那些在服务行业上班的同志们,那些为了各种生存压力而努力工作在异乡的子女们,难道他们就不想回家看看吗?难道他们就应该被该扣上“不回家看看”的帽子吗? @一船星辉129:立法与其他保障要同步啊,首先,有的公司不放假,想回去也走不掉,其次公共服务跟不上,想回去却买不到票,这该怪谁呢? @大唐子民3125356932:每逢佳节倍思亲,说的是要常回家看看,今年还是立法的第一年。可有谁不想回家!立法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实际情况?说起来是法定假日,可又有几个企业会放假呢!那些没用放假的员工不能回家是不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是不是没放假的企业也要承担责任? @Bule郁金香:首先是不是所有法定假日都能让每一个劳动者休息,双休日很多行业只休一天已经不能称得上周末,只有公平合理化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回家陪父母才不会是赶时间流于形式。 别让立法 流于形式 @司机的司:假期一过,各种聚会散去,儿女们奔波去了,留守老人们便开始倒计时几个月后的团圆。我真心希望“常回家看看”立法不要流于形式,但现实中有太多无奈,很多子女只好把年假用足,多陪陪父母。 @大司马缸砸光:肯定回家看了,说好的要回去看呢。这个无关法律不法律的问题。心里真有父母,肯定会抽时间回去看看他们,心里没有再怎么着也白搭。 本报见习记者 杜光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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