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22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张静)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净化美化城市环境,从21日起,滕州开始对非法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非法小广告是指在电杆、树木、墙壁、橱窗、候车亭、路名牌、道路、各类建筑物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的各种广告和宣传品,以及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散发的广告和宣传品。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定,乱涂写、乱张贴、乱散发各类小广告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凡擅自张贴、涂写、刻画非法小广告,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已经张贴、涂写、刻画的非法小广告,3日内要自行清除、整改,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部门将通知有关通信企业对其小广告中表明的手机、固话电话予以暂时停机,对于涂写、刻画、张贴小广告涉嫌伪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整治小广告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所以城区工商营业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积极配合整治小广告的行为。同时,城区工商经营户和市民正常发布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形式进行发布,对拒绝、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