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刘鹏) 《旅游法》将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将打击“零负团费”、“自费项目”、“购物点”。中秋节前,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警告,将对旅行社强迫购物严惩不贷。2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十一”期间,国内大部分中长线路及出境线路价格将迎来“大涨”。 据了解,相比往年“十一”黄金周,德州旅游市场上的新马泰、韩国、港澳、台湾等市民主要出境线路,同比涨幅均在30%~50%之间,部分线路甚至超过60%,新马泰线路报价已过万元,华东、云南等有代表性的中长线价格涨幅也高达到25%以上。出境游中东南亚线路的涨幅在5成以上。“东南亚线路去年的报价在三四千元左右,今年‘十一’涨到了6000元以上,日韩等热门线路报价上涨了800-1000元左右,有的从三千元涨到了四五千元,欧洲线路的报价涨幅相对较小。”东风中路一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称。 “虽然价格大涨,但对于保护游客利益,应该还是利好。”23日,德州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很多游客都有过这种体会,去某地旅游的旅游团费才一千多元,而实际花费少则上万,多则数万,甚至十多万,买回来一堆东西,质量难以保证,也没什么用处。原因在于,之前推出的很多线路价格明显亏本,有的线路报价甚至连单程的机票都买不到,就是要靠购物和收费项目弥补,这样最终损害的还是旅行者的利益和整个旅游行业的声誉,在《旅游法》实施后,由于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价格上涨并不奇怪。 多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的价格确实贵多了,但是行程更精良了,品质更高了,以前还得购物,现在都不用了。观光假日国际旅行社程立雪经理称,“新的旅游产品不安排购物、不含自费项目,纯玩的项目更多了,不占用行程时间,游客玩的时间和景点更多了。” 记者了解到,并非新法出台之后,旅行社的线路就不会再包含任何购物点。对于游客自己提出要购物的需求,导游可以推荐购物点,但是不能指定。游客自己要求购物行程,需要跟导游签字确认。旅游法也给游客带来了更多的透明化消费和自主化选择。旅游者将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譬如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等,还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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