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方文 刘德艺) 23日上午,在李沧区金水路巨峰路路口,一辆皮卡车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李沧交警大队3名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协助车主将火熄灭。 23日10时30分许,李沧交警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一辆绿色轻型普通皮卡货车在金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巨峰路路口时,发动机突然冒烟起火,驾驶员惊慌失措将车停在路中央,弃车跑到路边。因火势越来越大,市民担心车辆燃烧可能引发爆炸赶紧报警。 接警后不到5分钟,李沧交警大队3名民警赶到事发现场,来不及等救援的消防车,3人拿起警车备用灭火器,迅速上前很快将火熄灭,这一举动令车主很感动。 因九水路过往车辆较多,皮卡车自燃后又停在路中央,占据了一个车道,没过多久路上就排起长龙。民警协助驾驶员及行人将车辆推至路边后,又上岗疏导过往车辆,直至11时30分许,交通才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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