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程凌润) 日前,莱芜市出台专利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每年将最多评选30项专利奖。 莱芜市近日出台《莱芜市专利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在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中为莱芜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据介绍,莱芜市专利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5项,每年评选一次,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每项奖金2000元。 申报莱芜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应为莱芜市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所申报专利为评奖当年7月3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同时,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无效宣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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