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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花500万为刘志军买官 |
当庭认罪,操纵中标“吸金”20多亿 | |
- 2013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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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925/A02/A02_1433.jpg) | 9月24日,被告人丁书苗在庭审中流下眼泪。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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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现名丁羽心)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位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腐败案的关键人物、在中国内地呼风唤雨的“权力掮客”浮出水面。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丁书苗没有辩解,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此案将择日宣判。 操纵中标57个 标的额1858亿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刘志军,为自己及亲属等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提供帮助,牟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在这些指控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丁书苗充当铁路项目招投标“掮客”角色。丁书苗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先后帮助23家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1858亿多元。 据了解,这57个项目中,53个由刘志军打过招呼。在此过程中,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取违法所得30多亿元,其中她个人非法获利20多亿元。 丁书苗在庭审中表示,“每次委托人找我帮忙,都是把投标的单子给我,说好给我2%-2.5%的中介费。” 砸4400万 “捞”刘志军下属 公诉机关指控,丁书苗按照刘志军授意,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款物共4900万元。 据查,2008年初到2009年,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违纪被调查后,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了替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丁书苗花了4400万元。但事情没有办成,事后向刘志军进行了报告,自己被人骗了。 2012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刘琳等3人诈骗一案,检方指控称,刘琳以帮助何洪达疏通关系为名,虚构自己为此花费了巨额资金,骗取丁书苗及女儿侯军霞钱款共4400万元。 2008年到2010年,刘志军为了到地方任省委书记,让丁书苗找关系为其职务调整创造条件,丁向刘志军报告称花了1000万元,实际上只花了500万元。“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从不吝啬。”丁书苗称。 幻想做慈善免除刑责 4000万贿赂扶贫官 曾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是丁书苗案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公诉机关指控称,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书苗经与范增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丁书苗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索要的。 已经被另案处理的范增玉则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书苗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予刑事责任。”丁书苗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羽心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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