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近期,济南康辉旅行社多次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并请法律顾问对全体员工进行深度培训,在法律专家指引下规范合同与行程。《旅游法》明令禁止旅行社“零负团费”组团、强迫购物等行为,这也正是济南康辉旅行社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济南康辉旅行社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品质旅游,以优质特色的旅游产品和精细的高服务标准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同与好评,由此建立起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市场信誉。2010年1月15日,“康辉”注册商标更是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对于济南康辉旅行社来讲,《旅游法》出台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大于挑战。机遇在于《旅游法》严格规范旅游行业经营活动,杜绝旅行社“零团费”、低价团等方式的恶性竞争,净化了整个旅游行业。今后,旅游企业的竞争将发展成为以服务、产品为重点的竞争,这正是济南康辉旅行社秉持的经营竞争理念,《旅游法》真正地为正规旅行社创造了更加公平、合理、合法的良性市场平台,为济南康辉旅行社及其他正规旅行社带来了良好的机遇。而挑战在于,在《旅游法》实施后,企业的品牌、服务的水平以及产品的本身都将成为极具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因此也对济南康辉旅行社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济南康辉旅行社将抓住机遇,力争在机遇与挑战中克服困难并不断发展。在公平、合理、合法的良性市场竞争下,努力提升自身产品、服务、品牌,并不断进行突破与创新,为消费者奉上更加丰富、独特的高品质旅游产品。 (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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