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讯(见习记者 桑志朋 通讯员 徐红伟 张淑娟) 24日记者从文登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文登市2012年度渔船燃油补贴开始发放,补贴总额8672.47万元,共有828艘从事养殖、捕捞的渔船享受此项政策,预计10月31日发放完毕。 据了解,文登市符合领取燃油补贴的渔船,主要有从事渔业生产和符合渔业法等法律规定的国内海洋捕捞、海水养殖的机动渔船,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在一个补贴年度内从事海洋正常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以上的渔船都可以领取燃油补贴。 为确保渔船燃油价格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渔民手中,文登市提前组织渔船检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避免发生“一船多证、多船多证、船证不相符合”等类似现象;同时文登还实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实行财政直接打卡支付,凡符合补贴条件的渔民,需携带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所有权证、检验证、登记证以及更新改造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船舶所有人身份证等相关原始证件到文登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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