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均价降至每吨520元,市公用事业局回应供暖费问题: |
今冬供暖价格执行去年标准 |
| |
- 2013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9月24日讯(见习记者 付文学) 近日,全国煤炭平均价格下跌引发了市民对于今年供暖价格的热议。不少市民对于供暖价格下调抱有很大期待,希望煤热联动,适时调整价格。但24日记者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处获悉,今年淄博供暖价格将继续执行去年收费标准。 据政府资料显示,今年全国煤炭平均价格下跌至660元每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8%左右。据市煤炭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淄博市煤炭均价为每吨520元左右,低于全国煤炭均价的21%。 “受产能释放、铁路运输释放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环境等影响,我市煤价有所下降。”煤炭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产能释放使得新生产能力出现,煤炭供过于求。比如淄博市的淄矿集团近年来先后在陕西、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投产,增加了煤炭的年产量。而另据了解,淄矿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了巴彦高勒矿井,年底将会投产。投产后年产量达1000万吨,大大增加了淄博煤炭的供应量。而且,铁路运输释放使得煤炭运输高效便捷,各运输线路运输量增大。 煤炭价格的下降,不禁让人联想到今年冬季的供暖价格会不会下调。对此,24日,记者采访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据公用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淄博市今年供暖期内继续参照淄政办发〔2008〕118号文件执行: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4元每平方米,非居民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每平方米,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2.5元每平方米;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今年的供暖价格不会下调,依然执行去年的标准。”工作人员说。 企业成本 应该透明化 关于煤热联动,业内人士认为,企业的供热成本到底包括哪些,价格的变动与那些因素有关,应该由一家具有专业成本监审资质的社会企业来对供热企业成本进行监审,不要让公众总是怀疑企业所提供成本的真实性。企业成本应该增加透明度,在接受政府监管的同时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一些不必要的因素不应该计入成本,如部分供热企业职工的高收入、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等就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本报见习记者 付文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