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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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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日,闫淑青在发短信,面带微笑依偎在母亲身旁。本报记者 王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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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闫家VS捐助闫淑青治疗 3月20日,文轩中学发出的《爱心捐助倡议书》中,号召全体师生“向这个正在经历着苦难的不幸而伟大的家庭伸出援手,以告慰逝者,温暖生者。”由此可以看出,捐款是面向闫森这个家庭的。 捐款结束后,文轩中学家长委员会部分代表、各年级学生会主席与闫森家长签了《捐款协议书》,与当时的捐款倡议却有所不同,协议书第二条规定:所捐款项是用于闫森姐姐尿毒症的治疗,学校将钱分批转至其在医院治疗的账户上。
捐款用于闫淑青治疗VS转捐25万 5月21日,聊城文轩中学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款项现在都在专门的爱心账户上,学校不会动一分钱。捐款协议书表明,所捐款项用于闫淑青的医院治疗费用,学校设立爱心账户分批转到其在医院治疗的账户上。 但据闫淑青的父亲闫玉房介绍,实际上,学校在分两次支付了6万元治疗费用后,就把剩余的25万多元转捐给了慈善总会。
转捐征得捐款人同意VS只有几十个代表签字 文轩中学校长衣善显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个钱怎么用捐款人说了算,转捐征得了捐款人的同意。记者了解,这笔31万余元的善款,是全校4000多名师生捐赠的。捐款协议书上的甲方是聊城文轩中学全体师生。 而文轩中学寄给闫家的善款处理决定书上,却只有家长委员会和师生代表几十个人签字。记者采访的部分家长也称,并不清楚家长委员会这个组织,甚至不知道善款被转捐,也不认可家长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捐给红十字会VS捐给慈善总会 聊城文轩中学出具的“关于全体师生所捐善款的处理决定”中表明,根据捐款协议书第六条,如捐款目的达到后,捐款还有剩余,学校全部转给红十字会,并称红十字会说其人手少、工作忙,不受理转捐。 聊城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却否认了学校的说法。一位办公室主任称,当时建议文轩中学和患者家属好好商量,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再执行,并没有像学校说的“人手少、工作忙”。相反,红十字会早就提出,文轩中学要转捐的这25万剩款,最好同受赠方也就是闫森一家一起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后来文轩中学就没再和红十字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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