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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试行电动轿车上牌管理 |
上牌后可上保险,车辆丢失可根据备案查寻 | |
- 2013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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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电动轿车的增多,电动轿车的管理也越来越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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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李晓东 刘蒙蒙)9月16日,《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正式施行。该办法适用的对象仅限于由电动机驱动的最大时速不超过80km/h四轮纯电动汽车。根据这一办法,今后昌乐县电动汽车在上路前,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由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后,才可上路行驶。25日,记者从昌乐县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多个部门正在针对暂行办法细则进行制定,暂时未对电动轿车进行备案和上牌。 昌乐县车管所穆建伟说,难定位是目前电动轿车面临的最大问题,电动轿车未上牌只能按非机动车进行定位,但是目前电动轿车时速能达到80km/h,而且车型也越来越像汽车,跟机动车发生事故还好界定,但如果跟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就面临无法可依,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和民事诉讼。而且没有保险,在赔偿方面只能由车主承担,上牌后可以购置保险,在事故赔偿时,为车主减轻一定的负担。 施行上牌管理之后,不光可以明确定位,还可以在安全管理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如果车辆被盗,公安机关可根据备案车牌号进行调查,寻获被盗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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