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寿光市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11日下午,寿光市孙集街道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轿车与行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因寿光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轿车实行挂牌登记政策,电动轿车购买了交强险。9月中旬,保险公司对涉事电动轿车予以赔付。 8月11日,寿光市孙集街道羊临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挂有电动轿车专用牌照的电动轿车将一名行人撞倒,被撞行人摔倒时,头部受路边下水井盖撞击,导致其当场死亡。事发后,因电动轿车为有牌照且购有交强险车辆,事故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在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电动轿车肇事司机共需为死者赔付23万元。9月中旬,保险公司为其赔付了12.5万元的最高额赔偿款。 25日下午,记者从寿光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寿光市从2012年7月份在潍坊各区县中首推电动轿车实施上牌管理并配有车辆行驶证,电动轿车购置交强险,驾驶人员需要持C3及以上驾照方可上路行驶。此次保险公司对电动轿车交通事故进行赔付或为潍坊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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