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王海光) 日前,环翠法院公开审理了陈某开设赌场一案,当庭宣判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18日,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环翠区张村镇长江街其经营的禾木电子娱乐中心内,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52台,供人赌博。今年1月18日,陈某被环翠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依法逮捕。 7月8日,环翠区检察院以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向环翠法院提起公诉。审理中,陈某自愿认罪。鉴于他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环翠法院于近日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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